第56章 《林少英》转载(5 / 5)
小说,且不给稿费的事并不少见。
两地距离太远,就算作者发现这种事,也很容易鞭长莫及。
《明报》当然不是无良小报,否则编辑看中《林少英》后,不会费心思找上文化社。但个人对单位,总显得弱势。
而且《华侨文阵》在香江虽然没名气,但明报和充当中间人的华文报纸长期有合作,就算编辑动歪心思,也要考虑文化社好不好惹。
文化社也愿意帮忙促成这件事,杨乐怡就放手让吴文轩去谈了。
反正最终的合同条款,有林永年把关,也需要她点头,才能达成合作。
她也不让吴文轩白帮忙,提前说好了,按经纪人待遇给他抽成。对文化社来说,这钱不多,但对吴文轩而言,能抵一星期工资了。
杨乐怡点头后,吴文轩很快给香江去了个电话。
这时候国际电话不便宜,美国打给香江,前三分钟十二美元,之后每多通话一分钟,就要四美元,不足一分钟,也按一分钟计算。
香江打到美国也一样,兑换成美元看着可能还好,但这时候打电话都是拨出方付费。
这不是谈成后能赚几千上万美金的大主意,加上两地有时差,经过简单沟通,确定意向后,剩余谈判换成信件方式进行。
这时候两地已经有空邮,但单程也要一到两周时间,所以暑假结束能敲定这件事都算快的。
杨乐怡并不着急,穿到这个年代,她已经习惯什么都慢的工作节奏。而且这事成了是锦上添花,没成也不会是雪上加霜,她有足够的耐心。
比起转载合同什么时候定下来,她更关注《林少英》大结局刊载后反响如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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